花蓮縣民每人3000元 振興券10/12起發放
2024-09-13
為促進花蓮消費市場及經濟發展,花蓮縣政府將於10月12日至18日發放經濟振興券,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28日。透過有限期限的刺激消費,縣府希望帶動當地經濟復甦。
縣府指出,振興券旨在提振因地震、餘震及颱風影響而受挫的當地經濟。縣長強調,振興券可促進市場流通,增加消費與商業活力。
振興券將於10月12、13日在各村里發放,14日至18日則可於鄉鎮市公所或指定地點領取。資格包括4月3日前設籍於花蓮縣的縣民及符合條件的外籍配偶等。
民眾領取時需攜帶相關證件,未成年人及受監護者可由監護人代領。
其他同類型新聞
政治
悲慘中秋! 花蓮再傳「大量解僱」 飯店36名員工面臨失業
政治
建案接待中心及樣品屋 稅務局:應課徵「房屋稅」
政治
縣府「助攻」國內外市場 花蓮文旦中秋節前「售罄」
政治
天團「助力」放大 觀光署研議第二晚加碼補助1500元
政治
花蓮大全社區 榮獲第三屆金牌農村競賽金牌獎
政治
以後就通了! 中央路吉安溪右岸斷點進行串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