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民每人3000元 振興券10/12起發放
2024-09-13
為促進花蓮消費市場及經濟發展,花蓮縣政府將於10月12日至18日發放經濟振興券,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28日。透過有限期限的刺激消費,縣府希望帶動當地經濟復甦。
縣府指出,振興券旨在提振因地震、餘震及颱風影響而受挫的當地經濟。縣長強調,振興券可促進市場流通,增加消費與商業活力。
振興券將於10月12、13日在各村里發放,14日至18日則可於鄉鎮市公所或指定地點領取。資格包括4月3日前設籍於花蓮縣的縣民及符合條件的外籍配偶等。
民眾領取時需攜帶相關證件,未成年人及受監護者可由監護人代領。
(花蓮縣政府廣告)
其他同類型新聞
政治
空陸聯合防空演練 展現實戰應變實力
政治
擁有「四族」血統 馬呈豪接任花蓮原民處長
政治
吉安戶政推出「永恆懷念卡」 留存親人記憶 緬懷逝者
政治
中華隊奪冠花蓮球員立功 縣府宣布每人頒70萬獎金
政治
花蓮航班大增1016架次 提升交通與觀光動能
政治
390萬獎勵開路!花蓮15條隱藏版路線等你挖寶